关于六安万丰服装有限公司的不动产他项证明(2本)作废公告

发布日期:2025-09-09 10:23 信息来源: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数:

因权利人保管不慎将其办理的不动产他项证明丢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拟对位于裕安区城南镇工业园,债务人为六安万丰服装有限公司,身份证号码:913************34G(1-1),抵押权人为安徽裕安盛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证号分别为皖(2021)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9331871号、皖(2021)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9331873号(共计两本)不动产他项证明公告作废。作废后我中心将解除该户的抵押。

特此公告。

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5年9月9日

标签:
关联信息